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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配合之德國原廠在未通知我們的情況下.改變其產品的材質.導致我接洽的幾個大刑案子出現嚴重瑕疵.在我們的要求索賠下
其外銷部經理和廠長在7/8日來台.和公司討論後續事宜
外銷部經理.會四國語言.之前曾在公司新門市開幕時見過一面.感覺很跩.如果我們用英文跟他溝通.他會不裡你.呵呵.不知是否有點自大就不得而知.
至於那位廠長長的有點像是"豆豆先生"
閒話不提
不知出于適合種原因.理賠事項被在第一時間就提出來了.(在一陣寒喧過後)
早在他們來前.我便有整理就工資部分的理賠數據.我們實際要為此(大型工地案件.不含零售客戶)付出206萬台幣的人事費用.(統一收回更換零配件).結果.兩位先生一看.計算機一算.居然說.以她們德國的人工.每小時5塊歐元.一天工作10小時.以40天工作日.只能賠給我們18000歐元*45=810000台幣.哇.老闆的臉都垮了.
一時間.兩組人馬在那裡你來我往.各說各的理.對於他們的計算方式.公司這邊當然不能接受.老闆以實際要付出的方式算給他們聽.可是自然也不被接受.一時間氣份有一點點僵在那裡.
最後老闆提出.在18000歐元的基礎上.差額部份雙方各付一半既59萬台幣
最後兩位老外私下溝通了好久.才達成協議
當然少不一些檯面上的話
:以目前台灣的總營業額.這樣的理賠金額是超出的.希望如果有多.再退還給我們.另外明年希望有更好的合作.和營業成績......等等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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